新疆师范大学法学院【问津学术法学院简介系列】
问津学术编者按:在辅导高考志愿填报、研究生志愿填报与调剂、法学博士院校报考的过程中,我们深深的感到相当多的学子对全国各大法学院校知之甚少,为此我们特转载刊发全国各大法学院系的简介,让我们从中去了解一个法学院的历史、现状与未来。在此需要说明的是,本系列简介均转自学校、学院官网,限于数据更新的原因,并非当下最新的数据,我们会注明数据更新截止时间。
新疆师范大学法学院
新疆师范大学法学院在原法经学院法学专业的基础上建立,学院现有1个本科专业,拥有一个校级文科重点研究基地—中亚法律资政研究中心,拥有民商法学等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目前,学院有。学院拥有一支稳定的、高水平的师资队伍,现有教职工20人,各类研究生、成人本、专科生489人。自2001年以来,法学专业经十余年的努力耕耘,为社会培养各种各类人才二千余人,很多毕业生现在已经成为自治区该领域的骨干人才,为新疆法学事业和社会的全面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学院所具备的良好的教学资源和科研条件,为不断提高专业教学质量、实施教学改革,推进以中亚法律研究为核心的科研体系,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水平和科学研究水平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法学专业:培养具有法治理念和尚法精神,受到法学思维的基本训练,系统掌握法学基本知识和基础理论,熟悉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及司法实践、法律服务工作的方法、技能、特点与规律,具备坚实的法学理论基础和法律实践能力,能够胜任国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法律服务机构以及公司、企业事业等单位的法律实务工作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学科建设
1、规划法学院未来学科建设的总体规划
法经学院的拆分,主要是基于学科分化和发展的实际需要。未来的法学院如何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如何对学院的学科定位、学科特点等做出科学的规划。
关于法学院的未来定位。我们的考虑是法学院不能搞“大而全的综合法学院”,而必须立足于建设“小而精的特色法学院”。而中亚法律的基础性研究和应用性研究,将成为法学院在学科发展中的主要方向与特色。
关于法学院的学科发展。其一,继续建设好民商法二级学位点,并在此基础上,逐步引入民商法研究中的“中亚因素”,力争增设“中亚民商法基本理论研究”和“中亚民事法律应用研究”两个特色研究方向;其二,开展中国和中亚国家的法律比较研究,重点在哈萨克斯坦和吉尔吉斯斯坦两个国家的法律比较研究方面有所突破;其三,注重中亚法律研究的应用价值,结合新疆经济发展和中国与中亚国家相互关系的显示需求,开展法律应用型研究和资政研究,使研究成果发挥社会服务的功能。
2、中亚研究及“国际化”工作迈出新步伐
在中亚研究及“国际化”工作方面。2013至今,学院与哈萨克斯坦宗教事务及国事参议研究院、吉尔吉斯斯坦国立民族大学等订立了《学术交流合作协议》,并于2013年6月派员赴哈萨克斯坦和吉尔吉斯斯坦实地考察调研,与两国的多所大学商定了教师互访和学生互换的具体事宜;2013年10月,与商学院共同组织召开了“俄罗斯·中亚经济法律研讨会”;2013年11月,学院与吉尔吉斯斯坦国立大学法学院订立合作协议,在学生交换、教师互访、共同举办学术会议以及共同开展涉及两国的法律服务等方面形成了合作方案,并将于2014年开始实施。
学院的校级文科基地“中亚法律资政研究中心”的工作进展顺利,2013年度该基地设立招投标项目12项,项目经费总计16万元;资助出版著作3部,即将出版2部;基地成员发表学术论文12篇,资政报告9篇;发行《中亚研究视窗》及《中亚法律译注》各4期;进一步收集整理涉及中亚研究的外文文献170余册;翻译和解读中亚国家的法律文本8部;进一步完善网上资料库,共上载电子资料1300余册;建立中亚法律条文库,全文上载中文中亚法律188个;完成了第一批基地招标课题的中期检查和第二批基地招标课题的竞标工作。
3、“走出去”工作取得新进展
在“走出去”工作方面,一年来,我们初步形成法学院践行校党委“走出去”战略的总体构想,即法学专业的“走出去”重点在联系司法、注重实践,创造机遇。同时,我们新增了一批面向非师范专业学生的实习实训基地。截止2013年11月,法学院已经与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自治区新收犯鉴于订立了合作共建协议,将其作为非师范生培养的实习实训基地。同时,与沙区法院开展联合科研公关活动,与新收犯鉴于联合开展劳改人员和“危安犯”的帮教工作,为“走出去”战略搭建了新的制度平台。
科研工作
1、在课题申报方面。2013年法学院共有6名教师申报与中亚研究相关的科研项目。获得校级专项经费资助4项,项目经费22万元。
在中亚研究方面。2013年法学院继续推进“中亚成组配套项目”的科研工作,取得哈萨克斯坦和吉尔吉斯斯坦国家的法律研究文本42本;翻译并解读了《吉尔吉斯斯坦宗教法》和《哈萨克斯坦宗教法》等法律4部;科研人员基本完成《俄罗斯·中亚经济法律问题研究文集》和《哈萨克斯坦宗教法解读》两部学术著作,并将在2013年出版。
在学术论文方面。法学院教师2013年共发表论文18篇,其中核心期刊论文4篇,省级期刊论文14篇。
在学术交流方面。2013年学院召开中亚研究国际论坛1次;参加全国性学术会议6次,提交学术论文8篇;赴中亚国家考察1次;订立国际性学术协议2份;派员赴中亚国家和德国进行学习深造3人。
在扩大学术影响,普法宣传和服务社会方面。学院骨干教师参加了自治区妇联维权工作研讨会、自治区维权协会换届会议、自治区人大法制委“高举法律旗帜、维护新疆稳定”座谈会、自治区第六次地方立法研讨会、法学专业综合改革与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研讨会和立法咨询专家聘请会议;锋晖老师参加了中亚研究年会、少数民族文化研讨会和中国满学清史研讨会,通过上述交流,及时掌握科学研究的最新成果与发展态势,进一步营造和加强了学术研究的良好氛围,同时,也向国内外、区内外展示了我院科研工作的自身特色和地缘优势,扩大了学院和学校的学术影响力。
陈彤院长和茹克娅·霍加副院长作为自治区法学会常务理事、自治区人大立法咨询专家,为自治区的法治工作和社会发展稳定献计献策,根据自治区政法委、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党员干部远程教育中心、教育厅思政处、自治区妇联、司法厅的安排,对不同的群体进行了30多场法制讲座。今年是“六五”普法关键一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颁布实施20周年。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推动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贯彻落实,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提高自治区妇女维权理论研究水平,我院与自治区妇联、自治区维护妇女权益协会联合开展“妇女与法”主题征文活动和“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为主题的普法有奖知识竞赛。茹克娅2013年3月8日获得“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2013年,自治区法学会将“自治区民商法学研究会”设在法学院,由我院教师担任常务副会长和秘书长,为法学院民商法学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制度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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